7月1日,新《矿产资源法》将正式施行,这不仅是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领域的重大制度革新,也为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全新规范和指引。为提升行业法治意识,强化公司矿产资源管理,6月26日,山西公司举办新《矿产资源法》专题培训。公司领导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丁文通、纪委书记李振东出席,党委副书记拓万胜主持并讲话。
本次培训由新《矿产资源法》修订小组专家成员、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部事务部主任曹旭升授课。他从立法背景、核心亮点、新制度、新机遇等八个方面展开讲授,结合政策导向与实务案例,系统解读了新《矿产资源法》的重点条款,阐释了新矿产法新在哪里,并围绕矿业权管理、生态修复等关键环节,提出了与企业风控合规体系建设相融合的实操建议,内容详实、指导性强,加深了参培人员对新《矿产资源法》的理解,也为公司在新政策环境下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培训要求,一是以学促知,筑牢法治思维。新矿产法调整矿业权出让、绿色开采等制度与煤矿经营密切相关。各部门、矿井需将新法学习纳入计划,开展专题研讨与案例分析,提升对应工作能力。二是以知促行,强化法规落地。要积极开展“新法对标行动”,围绕矿业权审批、安全及生态修复,排查制度流程与新法差异。如采矿权手续办理遵循信息公开,生态治理细化修复标准,形成可操作规范。三是以行促效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融入新矿产法要求,在智能化、绿色开采上对标创新,减少生态影响;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法律变化提前布局,确保在资源获取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,保障企业长远发展。
此次培训采取“主会场+分会场”形式开展,山西公司机关各部门、所属企业及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,法律合规部全体人员和相关业务相关人员300余参加。